时间:2025-04-01 10:25:51 作者:zz 来源:互联网
查询显示,近日,中国平安申请注册多枚“平安芯医”商标,国际分类包括金融物管、网站服务、餐饮住宿等,当前商标状态均为等待实质审查。
商标实质审查是商标注册流程中的核心环节,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原商标局)依据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进行。实质审查旨在确保商标符合法律规定的注册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显著性的审查
核心要求:商标必须具备区分商品或服务来源的独特性。
审查重点:
1、固有显著性
强显著性:独创性词汇(如“Kodak”)、无实际含义的图形。
弱显著性:暗示性词汇(如“飘柔”暗示柔顺功能)。
无显著性:通用名称(如“手机”)、直接描述性词汇(如“鲜橙多”描述饮料成分)。
2、通过使用获得显著性
原本缺乏显著性的标志,经长期使用后被公众识别为商标(如“六个核桃”)。
需提供证据:销售记录、广告宣传、市场调查报告等。
二、禁用条款的审查
禁止注册的绝对理由:
1、国家标志及敏感信息
国旗、国徽、国家名称、军徽等(如“中国航天”未经授权不得注册)。
2、民族歧视或欺骗性标志
3、违反公序良俗
低俗词汇(如“臭榴芒”谐音不雅)、宗教敏感标志(如未经许可的佛像图形)。
4、功能性三维标志
仅由商品自身性质决定的形状(如普通灯泡的螺旋形状)或为获得技术效果必需的三维标志。
典型案例:
“国酒茅台”案:茅台曾申请“国酒”商标,但因违反“不得使用国家级宣传用语”的禁用条款被驳回。
三、与在先权利的冲突审查
审查范围:
1、相同或近似商标
判断标准:音、形、义三方面近似,且指定商品/服务类别相同或关联(如“雪碧”与“雷碧”)。
跨类保护:驰名商标可享受跨类保护(如“可口可乐”用于服装类可能被驳回)。
2、侵犯他人在先权利
著作权:未经授权使用他人美术作品(如卡通形象)。
姓名权/肖像权:如“乔丹”商标侵犯篮球明星Michael Jordan姓名权。
企业字号权:与他人在先登记的企业名称高度重合(如“字节跳动”与“字节舞动”)。
四、三维商标的特殊审查
审查要点:
1、非功能性形状
不得仅为实现商品功能或技术效果而设计的形状(如齿轮的标准结构)。
2、非美学必需形状
不得是商品唯一美学设计(如标准钻石切割形状)。
示例:
费列罗巧克力包装案:其独特的金色球形包装因具有显著性和非功能性,成功注册为三维商标。
五、其他审查内容
1、欺骗性标志
易使公众对商品质量、产地等产生误解(如“法国香槟”用于非法国产气泡酒)。
2、恶意注册
批量囤积商标、抢注他人知名品牌(如抢注网红品牌“茶颜悦色”)。
3、国际条约义务
遵守《巴黎公约》对驰名商标的保护,或避免注册与外国国家名称相同的商标。
六、审查结果及后续处理
通过审查:进入初审公告(3个月异议期)。
部分驳回:对指定商品/服务中的部分类别驳回,其余通过。
全部驳回:申请人可在15日内申请复审(需提交使用证据或法律抗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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