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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超”火了,引来一波商标“抢注”潮

时间:2025-06-25 09:57:50 作者:zz 来源:互联网

  “苏超”打响月余,赛场上13市争锋激烈,赛场下各地在文化创意上的频频“整活”,更是让网友津津乐道。此前,“苏超”中13个设区市的每支球队均发布了各自的足球队队徽,引发一场“解码”热潮,但如何保护“苏超”球队知识产权的问题也逐渐显现。

  近日,据淮安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透露,已有申请人来到商标受理窗口,希望注册“淮安队徽图形+文字‘浪里马’”的商标。经工作人员宣讲,该申请有蹭热点、抢注之嫌,目前申请人已经主动撤回该商标申请。

  “苏超”队徽商标面临抢注风险

  队徽是球队形象识别的核心符号,也通常作为其商标的重要组成部分。据商标专业机构监测,江苏省城市足球联赛的赛徽和13个球队队徽暂未被抢注,图形商标系统中暂未发现相同商标;“苏超”“苏超联赛”这些热点词汇,在一些领域已经有其他主体先行注册了商标,比如早在2016年苏州苏超体育发展有限公司就已成功注册“苏超联赛”商标。

  在商标申请量增长的同时,足球领域商标抢注情况屡见不鲜。2023年,我国足球相关商标申请量1760件,2024年增至2200件左右。国家知识产权局2024年修订的《商标审查标准》明确提出对“蹭热点”式足球商标加大驳回力度,2023年驳回率为48%,2024年上升到65%,相关领域知识产权维权案件数也在不断上升。

  “蹭热点”“抢注”行为如何定义?这在法律实践中一直是一个备受争议的话题。我国现行商标法并没有明确给出“抢注”的判定标准,但通常认为“跟风抢注”属于“恶意注册行为”。“恶意注册行为”是指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比如不以使用为目的而是为了待价而沽或者阻碍他人经营的行为等。

  “在‘苏超’热的背景下,抢注相关元素,涉嫌侵占公共资源或损害他人合法权益,这也是一种典型的恶意注册行为。”徐升权表示,我国现行商标法已经对恶意注册有所规制,比如明确规定“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应当予以驳回”,且对于恶意注册,还可以通过异议制度和宣告无效制度来予以事中、事后应对。

  不过,在商标法实践中,主观恶意难以判断,对于恶意注册行为的分类暂时缺乏清晰的划分标准。所以判断特定行为是否属于恶意注册,往往要结合具体个案的详尽信息来予以分析。

  “像‘苏超’这样的热点体育活动,会成为被‘抢注’的焦点,所以作为赛事举办方及相关权益方要重视商标品牌保护工作,尽早开展商标品牌布局,制定和实施商标品牌运营方案,依托商标法中的许可等制度来实现商标品牌经济价值,更要及时开展维权工作,维护品牌商誉。”徐升权说。

  “苏超”尚需筑牢知产护城河

  “目前,‘苏超’未注册队徽以及相关热词切实存在被抢注、仿冒、侵权等风险,可能会对‘苏超’的正常商业开发产生负面影响,混淆消费者认知、扰乱市场秩序、损害品牌形象。”淮安市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保护处处长表示。

  在多位专家看来,要推动“苏超”从一项“现象级”赛事成长为具有可持续影响力的体育文化品牌,必须尽快构建系统完备、响应高效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从当前情况来看,我省在知识产权防御性布局方面有待加强。”江苏省知识产权局规划发展处(对外交流合作处)副处长卢向前表示,“苏超”已形成“一城一队”的赛事格局,并产生了大量具有地方辨识度的文化符号,但缺乏对队徽、队名、赛事视觉符号等核心元素的全类别商标注册与著作权登记保护。相比之下,贵州“村超”赛事对队徽、队名等200件商标进行注册,对“村超阳社村队徽”等74件美术作品进行著作权登记保护,构建起了较为完整的知识产权防线。

  “苏超”可以形成由体育主管部门牵头,联合文旅、市场监管、知识产权、版权等相关单位,尽快建立起覆盖赛事IP全链条的品牌保护机制;具体可与相关专业律所、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合作,启动著作权登记、图形标识保护等同步程序,打好防御性基础。

  释放“苏超”品牌价值还需“金点子”

  品牌价值的转化,一向是系统谋划、专业管理的成果。“‘苏超’赛事IP挖掘与商业模式创新方面仍有提升空间。”专家表示,目前江苏尚未对“苏超”中产生的新元素结合地域特色、AI、虚拟形象等进行深入融合设计,“苏超”IP的溢出价值仍有待释放。借鉴其他文化IP案例,如春节档电影《哪吒之魔童闹海》通过大量知识产权布局,构建了包含2094枚商标、287项著作权和132项外观专利的保护网络,相关衍生品市场预计收入超过百亿元。

  在品牌管理层面,目前“苏超”尚未建立覆盖商标注册、授权管理、价值评估的标准化流程,缺乏体育、法律、商业运营等复合型团队的支持,长久看来存在品牌授权混乱、商标注册滥用、品牌价值评估不准确等风险隐患,不利于品牌价值有效转化。

  “我们可以借鉴曼联等国际顶级足球俱乐部建立的‘商标注册+法律维权+国际合作’三位一体的知识产权保护模式,推动本地赛事打造完整的知识产权防护链条。”专家说。

  保护体系的建设,离不开执法协同机制的完善。专家认为,应推动线上监测与线下执法的联动机制,线上实现信息互通,联合有关打假系统强化线上保护;线下将相关重点商标纳入“重点商标保护名录”,护航“苏超”品牌健康发展。

关键词:苏超商标商标抢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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