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浪琴商标专用权被侵权,二审判决赔偿22万!

时间:2022-12-07 10:19:54 作者:zz 来源:互联网

  一个好的品牌,除了在营销推广之上下功夫,在品牌维护,口碑维护方面也要重视起来。除了依靠国家执法机构整顿市场之外,商标权利人也应当积极地维护自己的商标权利,避免商标被他人侵犯。

  近日,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发布了一则二审判决,上海亨时达销售公司、上海亨时达公司侵犯浪琴公司商标专用权,被判罚赔偿经济损失223,000元。


  经广州赛立信市场调研调查,上海亨时达公司是一家从事钟表销售、维修的公司。


  在未取得浪琴公司的授权下,擅自对外宣称是浪琴手表官方售后维修中心,并销售刻有‘浪琴’商标的手表。


  2018年8月,浪琴公司委托代理人与公证人员购买了一款品牌为‘浪琴’的手表,获取了小票、购物凭证、以及发票、名片等证据,进行了证据公证、保全,来固定好对方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证据。


  其实据广州赛立信研究调查,北京同样有一家‘北京亨时达钟表销售有限公司’。


  在去年的3.15晚会上,该公司被曝光过“名表维修骗取费者价款”、“小病大修”等侵犯消费者权益的情形。


  晚会当晚,朝阳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便来到了被曝光企业,进行调查。


  执法人员联系相关品牌售后服务商提供浪琴牌手表一块,并由品牌售后服务商进行了手表送修前的故障设置,以及手表送修后的修理结果鉴定。


  送修前的故障设置为:钟表受磁;对内部主要零部件进行标记。


  送修后的修理结果鉴定为:未换游丝;消磁不彻底。


  北京亨时达给调查记者的维修单写明的维修项目是更换游丝,收取修理费1600元,而实际只是进行了简单的消磁处理,并未更换游丝。


  北京亨时达上述骗取消费者价款而不提供约定服务的行为,违反了《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的规定,依据《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处以五十万元罚款。


  上述对服务进行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误导消费者的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处五十万元罚款,共计罚款一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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