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6-21 09:44:24 作者:zz 来源:互联网
为什么常用祝福语用作商标就缺乏明显特征了呢?很简单,因为大家更可能会将它当作是一句祝福用语,而不是将它作为商标来识别,而不作为商标识别就难以起到商标应有的区分商品或服务来源的作用,这也就缺乏商标的明显特征。
以“牛运亨通”注册商标为例。某公司在第43类餐饮服务上申请注册商标“牛运亨通”,但在商标局的审查过程中,该商标被以如下理由驳回:“该文字为日常生活中常用祝福语,用作商标缺乏显著特征,不具备商标识别作用。”理由依据商标法规定,即“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三)其他缺乏显著特征的。”
那么,祝福用语注册商标是不是就不可能了呢?
一、祝福用语使用在注册商标指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上时,是否描述了该指定使用商品或服务的任何特点
仍以前述“牛运亨通”为例。根据相关公家的通常熟悉可知,“牛运亨通”与餐饮服务没有任何直接的联系关系,因此“牛运亨通”也并未描述餐饮服务的任何特点,就属于具有明显特征的类型。类似的例子还有使用在餐饮服务上的使用在罐头商品上的“福”商标。这些注册商标固然也都曾被商标局以相同理由驳回,但通过后续的驳回复审或司法程序,终极均获得了初审公告。
二、祝福用语作为注册商标使用是否会损及社会公共利益
举个例子,“龙凤呈祥及图”商标。“龙凤呈祥”这一成语出自汉代典籍《孔丛子·记问》:“皇帝布德,致太平,则麟凤龟龙先为之呈祥。”因此,这一成语用作祝福用语可谓历史悠久。它已经不仅是一句普通的祝福用语,而是一种特定的文化符号,这种符号带有着历史文化传承的深刻印记,包含了民族文化和共有意识。基于此,保持和强化而非削弱和淡化这些符号长期以来所具有的特定含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假如将此类词语用作注册商标使用,很可能会影响到公众的日常交流甚至损害这一成语的文化内涵,终极伤及社会公共利益。
因此,注册商标的文字及图整体上如果缺乏商标应具有的明显特征,不易使相关公众将其作为区分商品或服务来源的商标加以识别。所以,“龙凤呈祥及图”最终也未获准注册。
三、祝福用语是否为固有、常用词汇
以前述“牛运亨通”为例。固然个别网站将其列为成语,并解释其含义为“牛年好运灵通顺利”,但通过更为权势巨子的现代汉语词典查询可知,“牛运亨通”并不是一个被收录进词典的固有词汇。因此,“牛运亨通”可以算作是一个臆造词汇。而臆造词汇的明显性一般是比较强的,而且牛运亨通不是糊口中的常用祝福用语。
四、祝福用语指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本身是否具有一定的特殊属性
如使用在酒商品上的“福运高照”商标。该商标历经驳回复审和一审程序,都被认定为依法应不予核准注册商标的类型。理由是:“尽管‘福运高照’并非成语典故,但其为中国人常用传统祝福的用语。酒类商品是中国人投亲访友、宴请宾朋常用的商品,蕴含祝福、喜庆、好运之意。申请商标使用在酒类商品上,难以起到标识产品的产源、并能够与其他酒类产品区分商品来源的作用,缺乏作为商标的明显特征。“”类似的商品可能还包括贺卡、红包信封、烟花爆竹等。
所以,在判定祝福用语是否可以注册商标使用时,结合详细的商品服务的种别来加以考虑往往是十分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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